1.不宜重复建立测量组织
各省、市、区都有雄厚的测绘队伍,应合理组织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统筹安排,分工协作,可以完成此任务,不必另起炉灶。(何况个别单位还在窝工)
2.有关部门应联合成立地籍测量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一个省,一个市、一个县的地籍测量工作,任何一个单位(哪怕是在当地是最大的测绘单位)是不可能承包这样大的系统工程的。据闻北京市曾初步规划要五、六百人得干五、六年才能完成。因此必须联合作战。
3.组织联合作占要认真研究五个步骤:
(1)调查了解本地区可以承担此任务的测量力量;
(2)调查各单位可以抽调出脱产搞地籍测量人数(尤其是质量——人的素质);
(3)这批人要经过统一培训,学习统一的地籍测量规范,并经一段实习,考核合格者,发上岗证书。
(4)建立队伍后按经济承包责任制签订协议书。
(5)每件成果,成品均按全面质量管理办法统一验收,保证按期保质的完成地籍测量任务。 |